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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老和尚的丧事很简单,原远道同瘦和尚一起将他埋在后院的空地里,他身子骨轻,没花多少时间,倒是胖和尚,贼沉,花费了一番力气。老和尚厢房里小灵和大叔吐得死去活来,后院里原远道和瘦和尚哼哧哼哧地挖坑。

  夕阳西下,后院柳树下多了两处新坟。

  瘦和尚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,沉沉的响。二人回到厢房,厢房里也不是人呆的地方。小灵和大叔瘫在地上,一副去了半条命的样子,地上是一堆堆的秽物。

  该!

  虽是这么说,原远道还是将小灵抱起来,往前厅去。见瘦和尚俯身去扶大叔,他忙制止道:小师父

  瘦和尚一把搀起大叔,道:没事,他暂时不会想吃人肉了。

  哎?

  好吧,也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科学来说明的。

  一屋子恶臭被门关在里面。

  大厅里,一座泥菩萨下方,原远道等人坐着,瘦和尚自行去煮菜地里的白萝卜去了。三只丧尸围着坐好,原远道还是有些生气,便让小灵自己坐着,少有理会。小灵懵懵懂懂,像是尚未发现自己有何错处。

  瘦和尚因着厅里几人都吃不下白水煮萝卜,避免尴尬自己在厨房打发了肚子,抹抹没有油水的嘴,才回到前厅,却看见几个人静静地坐着。

  气氛诡异。

  原远道突然道:小师父,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?

  瘦和尚听了正色道:出山济世!

  药丸药丸,吃枣药丸。

  你拿什么济世?学你家方丈那样?

  原远道想起瘦和尚涕泪满面地哭着求胖和尚吃了他的场景,有些头疼,但也不能不管他。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呜呜呜,因为文章格式问题,所以修改了几下,给小可爱们带来麻烦的话抱歉啦(▽)

  第10章 外面是末世

  这操蛋的和尚,老子是丧尸又不是超人蜘蛛侠,拯救个屁的世界啊!!!

  《丧尸日记》

  呜呜

  女人被一只大手捂住嘴,头发凌乱,泪水从眼眶中溢出,无比绝望地想道:有谁能救救我算了,来一群丧尸吧,求求你了

  生平第一次如此希冀死亡的到临。

  我说阿豹,这女人有什么好的,哭哭唧唧的有个什么滋味儿?

  阿豹臂上肌肉纠结,光头使他看上去越发凶恶,穿着一身恶俗的豹纹衣服,嘿嘿笑道:这种滋味儿

  接着挑衅地看了眼同伴,道:你个二椅子

  话还没说完,他的光头上爆出一朵血花。

  同伙儿怒气冲冲地看着阿豹倒地,瞬间冷静。

  消yin器、枪,他想。一手正要往身后摸,一阵钻心的痛,正要往后摸的手颤抖着,一串血珠滑落。他看了看四周,他和阿豹此次出来就是为了搜罗点物资,奈何阿豹见了女人就走不动道儿,非要半路将人截了,还要带回大本营去,谁知又半路被人截了胡。

  寂静,周围像是没人一样。

  但他知道,只是像而已。

  伤了手,他已经没法儿反抗了。同伙儿举起双手,想了想一把捞住要爬走的女人的脖子,笑道:兄弟是新来的吧?我二胡在这里众人皆知的好男色,不过这女人姿色确实不赖

  他原名胡二,二胡恶名响了便把二胡当本名了。

  就让给兄弟了。二胡把女人往前一推,机警地打量着四周,见没动静忙往后跑。

  一阵劲风扫过,咔擦一声,一阵剧痛过后,二胡看见自己的右臂无力地垂在身侧。

  脸上闪现出凶狠神色,却在抬头时全力掩去,他带着讨好的笑,看到掣肘自己的人时,却忍不住将笑变得真诚些:兄弟

  来人一双长腿,手臂上的肌肉结实,剑眉星目,眼睛仿佛在水中洗过一般,亮而有神。

  刘万林皱皱眉,手上一使劲又把他另一只手也给卸了。

  啊啊啊啊啊啊

  兄弟这回眼神也老实了。

  刘万林道:打听个人。

  二胡猛地点头,一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样子。

  女人见没人注意到自己,开始往远处爬。

  等会儿。

  女人听了犹如被雷劈了一样,直接硬挺挺地躺在地上了。

  来吧来吧,这见鬼的末世!

  一把枪被人递到她面前。

  刘万林见她还没反应,道:拿着防身,往A市去。

  女人一把夺过,颤抖着嘴唇,眼泪不要钱地往下掉:谢谢谢谢

  二胡看着女人像只兔子一样逃走,又被人拿刀抵着脖子。

  原远道,见过吗?刘万林膝盖抵在二胡背上,头发长得快够到眉毛,自A市离开,他沿着原远道会走的路找了一月有余,愣是毛也没搜着根,二十出头的小青年,跟我矮上一点,长得挺帅的

  比他要矮点?这是什么描述?长得帅的

  没有!二胡斩钉截铁道。

  刘万林膝盖用了劲,从染着血渍的裤兜儿里掏出烟和火机,咔擦一声。

  二胡还以为他是掏凶器呢,下一秒闻着香烟又有点馋,咽了口口水,道:兄弟我确实没见着这样的小青年,我身边都是长得挫的

  刘万林吸完一支烟,将打火机在掌间无意识地摩挲了一下,才慢悠悠地站起身来,替二胡接上了左臂,也不说话,一手揣兜,伸出手指点了点他。

  别作死。

  二胡从地上起来时,刘万林也就剩一背影了,不过就这么个背影也挺好看的。

  大长腿、瘦腰、身姿挺拔

  ˻

  下手也够狠的。

  二胡一手扶着没接上的右手,踉踉跄跄地转身走了。

  你来了。

  闵锦穿着白大褂,正低头翻着资料,忽然头也没回地道。

  男人把鸭舌帽拿下来:你怎么知道是我?

  闵锦将资料放在一边,笑道:你一进来我就闻着你身上的血腥味儿了。

  男人听了心情就有些糟糕,低头在自己身上嗅了嗅,虽然闻不见什么,仍是臭着一张脸,道:既然不想闻就收手,以前不好吗?

  闵锦低笑,捞住他的脖子,两个人抱在一起,胸膛贴着胸膛,再舒服不过了。

  喂,老头儿,我不想这样了,不玩儿不行吗?

  闵锦七月份刚过的三十二岁生日,因着常年待在室内,皮肤白皙,若是在不知道的人眼里撑死了也就二十六七。他听了也不生气,仍是笑着:好啊,叫声爸爸,我就跟你走。